甲企业2013年6月成立,截止2013年底尚欠税款50万元没有支付,在税务人员李正和张帆多次催缴的情况,仍未支付。甚至将李正打伤,则甲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发布时间:2021-01-10 21:36:07

1.[]甲企业2013年6月成立,截止2013年底尚欠税款50万元没有支付,在税务人员李正和张帆多次催缴的情况,仍未支付。甚至将李正打伤,则甲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可能面对的处罚有( )。A.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 B.税务机关处以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C.税务机关处以拒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D.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E.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抗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绝缴纳税款的行为。依照《征管法》及《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以暴力方法抗税,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按伤害罪、杀人罪从重处罚,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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