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和丙公司均为纳入甲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13年6月20日,乙公司将其产品销售给丙公司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使用,售价25万元(不含增值税),销售

发布时间:2021-01-07 20:38:14

1.[]乙公司和丙公司均为纳入甲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13年6月20日,乙公司将其产品销售给丙公司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使用,售价25万元(不含增值税),销售成本13万元。丙公司购入后按4年的期限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甲公司在编制2014年度合并抵消分录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调减未分配利润—年初项目12万元? B.调减未分配利润—年初项目10.5万元? C.调减固定资产项目12万元? D.调增固定资产项目4.5万元?E.调减固定资产项目7.5万元?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E
参考解析:此类题目可以通过编制抵消分录来判断正误。甲公司2014年度的合并抵消分录为: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12  贷:固定资产—原价  12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1.5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1.5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3  贷:管理费用  3从上述抵消分录可以看出,最终调减未分配利润项目10.5(12-1.5)万元,调减固定资产项目7.5(12-1.5-3)万元。 【该题针对“内部固定、无形资产交易的抵消处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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