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学生物科技活动兴趣小组,在探究“淀粉在口腔内的消化”时,进行了以下实验:试管编号123馒头碎屑或块碎屑适量碎屑适量馒头块适量清水或唾液2mL唾液A2mL唾液震荡后

发布时间:2020-08-01 12:21:50

某中学生物科技活动兴趣小组,在探究“淀粉在口腔内的消化”时,进行了以下实验:
试管编号123馒头碎屑或块碎屑适量碎屑适量馒头块适量清水或唾液2mL唾液A2mL唾液震荡后保温37℃水浴中保持10分钟加入碘液2滴结果不变蓝变蓝变蓝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为了证明唾液对馒头有消化作用,在2号试管的A处应加入________,作为与1号试管的________实验.
(2)实验结果1号试管中的物质遇到碘液不变蓝,原因是________,
(3)1号试管与3号试管的比较可以证明:口腔中________,有助于食物的消化.
(4)有的同学提出“除以上三个试管外,还要设置第四个试管,放入馒头块与清水不搅拌,其他处理均相同”.你认为这样设置________(填“有”或“无”)必要.

网友回答

解:(1)要探究唾液对淀粉的消化作用,应以唾液为变量设置一组对照实验,因此在2号试管中应加入2ml清水和1号试管形成对照.
(2)淀粉遇碘变蓝色,麦芽糖遇碘不会变蓝.唾液中含有唾液淀粉酶,1号试管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能将淀粉分解为麦芽糖,因此1号试管滴加碘液不变蓝.
(3)1号试管与3号试管形成了以牙齿的咀嚼和舌的搅拌为变量的对照实验,该组实验的结果表明牙齿的咀嚼和舌的搅拌有助于淀粉的消化.
(4)设置4号试管是多此一举,因为1号试管和3号试管已形成了以牙齿的咀嚼和舌的搅拌为变量的对照实验,况且4号试管的设置若与1号试管作为一组对照实验,会出现两个变量(唾液、牙齿的咀嚼和舌的搅拌),不符合对照实验的设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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