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段后按要求答题。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

发布时间:2020-08-17 16:27:59

阅读下面文段后按要求答题。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令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小题1】解释文段中的词。(4分)
之   蹴   辩   已
【小题2】翻译划线句“此之谓失其本心”这个句子。(2分)
【小题3】填空:作者用“一箪食,一豆羹”来进行论证,这属于    的论证方法。文段中着
重论述了“    ”比“    ”更重要,人应该保有本心的道理。(3分)
【小题4】请任意写出文段中具有对比性的一组句子(内容)。(2分)之,结构助词,的;蹴,用脚踢;辩,通“辨”,辨别;已,停止,放弃。(4分) 

网友回答

(答案→)之,结构助词,的;蹴,用脚踢;辩,通“辨”,辨别;已,停止,放弃。(4分) 
解析:
【小题1】试题分析:“之”在文言文中既是常考词,又是个多义词:①结构助词,的;②代词,代指人,事,物或者是一句话;③语气词,无意义;④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⑤动词,去、往、到。在这里“之”是结构助词,的。“蹴”在这里是“用脚踢”的意思,而在“一蹴而就”中是“踏”的意思。“辩”在这里是个通假字,通“辨”,“辨别”的意思。“已”在文言文中常当“停止”讲,在现代汉语中是个多义词,在“事已至此”中是“表示过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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