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事业单位于2009年4月10日购入自用甲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材料价款20000元,增值税税额3400元,运费600元;当日,甲材料经

发布时间:2021-01-08 00:54:39

1.[]某事业单位于2009年4月10日购入自用甲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材料价款20 000元,增值税税额3 400元,运费600元;当日,甲材料经验收入库,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计入“材料”科目的金额是(  )元。A.23 400 B.24 000 C.20 600? D.20 000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该事业单位增值税不得抵扣。因此,记入“材料”科目的金额=20 000+3 400+600=24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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