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个股东组建了A有限责任公司。后甲因为欠债,自身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在其债权人的请求下,法院决定依据法院判决强制执行甲在A公司的股权。下列说

发布时间:2020-12-16 14:05:56

1.[]甲、乙、丙三个股东组建了A有限责任公司。后甲因为欠债,自身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在其债权人的请求下,法院决定依据法院判决强制执行甲在A公司的股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院首先应该通知A公司及乙和丙两位股东 B.法院可以直接拍卖甲在A公司的股份 C.乙和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D.如果乙和丙均不愿购买甲在A公司的股份,A公司以外的丁可以购买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直接拍卖甲在A公司的股份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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