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要求工程的施工期限不得超过18个月,承包商在投标书内承诺17个月竣工。施工过程中,工程师因变更批准顺延工期0.5个月,填筑工程施工中遇到未达到

发布时间:2021-02-14 23:04:00

1.[]招标文件要求工程的施工期限不得超过18个月,承包商在投标书内承诺17个月竣工。施工过程中,工程师因变更批准顺延工期0.5个月,填筑工程施工中遇到未达到合同约定不可预见外界条件等级的连续降雨,工程师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指示该部分的施工停工1个月。则判定承包商提前或延误竣工标准的合同工期应为( )个月。A.17.5 B.18 C.18.5 D.19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因填筑工程施工中遇到未达到合同约定不可预见外界条件等级的连续降雨,工程师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指示该部分的施工停工1个月,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工期不予顺延。用施工期与合同工期比较,判定承包商的施工是提前竣工,还是延误竣工,合同工期应为投标书内承诺的17个月工期,又因为工程师因变更批准顺延工期0.5个月,所以判定承包商提前或延误竣工标准的合同工期应为17-0.5=17.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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