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案例】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

发布时间:2021-04-03 21:04:57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 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FOB合同(INCOTERMS2000).在卖方A公司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承运人用吊装机械装运货物的过程中,部分货物包装被吊钩钩破,货物损坏.货物到达目的港后,买方经过检验发现该损失,随即向A公司提出索赔.A公司拒绝赔偿,并声称该损失应该由装运部门负责.问卖方的主张是否合理?该损失应该由哪一方负责?

网友回答

【答案】 FOB是指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由于承运人是在吊装机械装运货物的过程中,部分货物包装被吊钩钩破,货物损坏,也就是说该货物损坏是发生在装船的过程中,货物尚未越过船舷,此时的风险由卖方承担.所以卖方的主张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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