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政府根据县政府发布的《关于集资修路的通知》,分别向村民李某等人强制集资2000元。李某等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决定将集资款调整为每人1000元

发布时间:2021-01-10 21:13:39

1.[]某乡政府根据县政府发布的《关于集资修路的通知》,分别向村民李某等人强制集资2000元。李某等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决定将集资款调整为每人1000元,李某等人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B.若仅李某起诉,则没有起诉的其他村民为第三人 C.县政府发布的《关于集资修路的通知》是违法的,法院应当判决撤销该通知 D.在诉讼中,县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集资款,法院应当不予执行E.若李某等人不起诉,又不缴纳集资款的,乡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管辖、审查对象、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依据题目信息,无法判断《关于集资修路的通知》是否合法。所以选项C错误。本案复议机关改变了原行为,原行为失效,因此作出原行为的行政机关无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以选项E错误。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