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于2014年5月28日到6月4日为某大厦设计一个规划图,协议规定按完工进度分3次付款,5月份分别支付10000元、15000元,6月支付3500元

发布时间:2021-01-10 17:36:26

1.[]李某于2014年5月28日到6月4日为某大厦设计一个规划图,协议规定按完工进度分3次付款,5月份分别支付10000元、15000元,6月支付3500元;7月份提供装潢获得收入5000元,除个人所得税外不考虑其他税费,则下列陈述错误的是( )。A.设计业务分3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B.设计业务和装潢业务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C.设计业务共缴纳个人所得税4840元 D.装潢业务共缴纳个人所得税800元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劳务报酬所得中规定: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一个月的收入作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设计业务取得3次收入属于李某的一次性收入,不属于连续性收入,设计业务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0+15000+3500)×(1-20%)×30%-2000=4840(元);提供设计业务和装潢业务不属于同一项目,不能合并纳税。装潢业务应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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