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言文.完成下面试题. 裴政.字德表.河东闻喜人也.政幼明敏.博闻强记.达于时政.

发布时间:2021-02-23 00:45:22

阅读下面文言文,完成下面试题。

裴政,字德表,河东闻喜人也。政幼明敏,博闻强记,达于时政,为当时所称。政明习故事。簿案盈几,剖决如流,用法宽平,无有冤滥。囚徒犯极刑者,乃许其妻子入狱就之,至冬,将行决,皆曰:“裴大夫致我于死,死无所恨。”其处法详平如此。

转左庶子,多所匡正,见称纯悫。东宫凡有大事,皆以委之。右庶子刘荣,性甚专固。时武职交番,通事舍人赵元恺作辞见帐,未及成。太子有旨,再三催促,荣语元恺云:“但尔口奏,不须造帐。”及奏,太子问曰:“名帐安在?”元凯曰:“禀承刘荣,不听造帐。”太子即以诘荣,荣便拒讳,云“无此语”。太子付政推问。未及奏状,有附荣者先言于太子曰:“政欲陷荣,推事不实。”太子召责之,政奏曰:“凡推事有两,一察情,一据证,审其曲直,以定是非。臣察刘荣,位高任重,纵令实语元恺,盖是纤介之愆。计理而论,不须隐讳。又察元恺受制于荣,岂敢以无端之言妄相点累。二人之情,理正相似。元恺引左卫率崔茜等为证,茜等款状悉与元恺符同。察情既敌,须以证定。臣谓荣语元恺,事必非虚。”太子亦不罪荣,而称政平直。

政好面折人短,而退无后言。时云定兴数入侍太子,为奇服异器,进奉后宫,又缘女宠,来往无节。政数切谏,太子不纳。政因谓定兴曰:“公所为者,不合礼度。又元妃暴薨,道路籍籍,此于太子非令名也。愿公自引退,不然将及祸。”定兴怒,以告太子,太子益疏政,由是出为襄州总管。妻子不之官,所受秩奉,散给僚吏。民有犯罪者,阴悉知之,或竟岁不发,至再三犯,乃因都会时,于众中召出,亲案其罪,五人处死,流徒者甚众,合境惶慑,令行禁止,小民苏息,称为神明。尔后不修囹圄,殆无争讼。卒官,年八十九。及太子废,高祖追忆之曰:“向遣裴政、刘行本在,共匡弼之,犹应不令至此。”

(选自《隋书·列传第六十六》)

9. 下列各句中加点的词解释错误的一项是()。

A. 裴大夫致我于死,死无所恨恨:遗憾,不满意

B. 于众中召出,亲案其罪案:审查,审理

C. 令行禁止,小民苏息禁:不准,不许

D. 尔后不修囹圄,殆无争讼讼:诉讼,打官司

10. 下列各句中加点的词意义和用法完全不相同的一项是()。

A. 审其曲直,以定是非

作师说以贻之B. 岂敢以无端之言妄相点累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www.jk.zy.w.

C. 此于太子非令名也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D. 乃因都会时,于众中召出

因击沛公于座

11. 下列各句中全都表现裴政“善于断案”的一项是()。

① 用法宽平,无有冤滥② 多所匡正,见称纯悫

③ 察情既敌,须以证定④ 政数切谏,太子不纳

⑤ 所受秩奉,散给僚吏⑥ 民有犯罪者,阴悉知之

A. ①③④B. ②④⑤C. ②⑤⑥D. ①③⑥

12. 下列对文中有关内容分析和概括错误的一项是()。

A. 裴政小时候就很聪明敏锐,了解当时社会的治理情况,很受人们称赞;步入仕途后,熟悉典章制度,执法宽仁公正,为官清正廉明,善于断案,这在当时是很难得的。

B. 裴政在受命审理刘荣一案时,面对刘荣党羽的诬陷与太子的责难,一方面坚持根据情理进行合理推断,一方面又重视旁人的证词,最终得出正确结论,太子虽没有怪罪刘荣,却称赞裴政断案公平正直。

C. 裴政执法理民恩威并重,对于将处死刑的犯人,允许家属到狱中和他们团聚;对那些初次犯法的人也尽量给予改正的机会;而对那些屡教不改的人,才依法严惩不贷,这也体现了儒家的“仁政”思想。

D. 裴政刚正不阿,曾因犯颜直谏被太子疏远,外放为襄州总管,但高祖皇帝还是很看重他,在他死后还怀念他,认为如果他和刘行本还在,让他们辅佐太子,太子就不至于被废

黜了。

13. 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 簿案盈几,剖决如流。

                                                                                

(2) 纵令实语元恺,盖是纤介之愆。

                                                                              

(3) 政好面折人短,而退无后言。

                                                                               


网友回答

答案:

9. C

10. B

11. D

12. C     


解析:

9.禁:名词,禁止的事。

10. 第一句中的“之”是结构助词,“的”;第二句中的“之”是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宾语或状语时,“之”用在主谓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A项两句中的“以”均是连词,表示目的关系;C项两句中的“于”均是介词,引出对象,可译为“对”“对于”;D项两句中的“因”均是介词,可译为“趁着”。

11.①句“无有冤滥”表明裴政断案不冤枉好人;③ 句“察情既敌,须以证定”表明裴政断案既重情理推断又重证据;⑥ 句“民有犯罪者,阴悉知之”说明裴政善于推断案情。以上3句都能表明裴政“善于断案”。②④⑤ 3句均与断案无关。

12.“屡教不改”表述不对。原文的表述是“至再三犯,乃因都会时,于众中召出,亲案其罪”,意思是“对那些再三犯法的人,则趁聚会的时候,从众人中召出来,亲自审问依法治罪”。这里没有“教育”的意思,更谈不上“屡教”。

附译文:

裴政,字德表,河东郡闻喜县人。裴政幼时聪明敏锐,见闻广博,记忆力强,了解当时社会的治理情况,被人们称道。裴政熟悉典章制度。(即使)文书案卷堆满桌子,也能迅速作出分析决断,执法宽仁公正,没有量刑过度的情况。有犯死刑的囚徒,就准许他的妻子儿女到狱中和他团聚,到了冬季将处决的时候,犯人们都说:“裴大夫判处我死刑,我没有什么遗憾的。”他执法审慎公正都像这件事一样。

(裴政)转任左庶子,纠正了许多不合理的事,被人们称赞为诚实谨慎。东宫凡有大事,都交给他处理。右庶子刘荣,生性非常专横固执。当时武职人员该轮番休假,通事舍人赵元恺奉命写出簿籍文书,没来得及写成。太子有旨意,再三催促,刘荣告诉赵元恺说:“你只管口头陈奏,不必写出簿籍文书。”等到上奏时,太子问道:“簿籍文书在哪里?”赵元恺回答道:“秉承刘荣的意思,让我不必写出簿籍文书。”太子就拿这件事责问刘荣,刘荣便否认说“没说过这话”。太子把这件事交给裴政推究审问。还没来得及陈述,有依附刘荣的人先对太子说:“裴政想陷害刘荣,推究案情不合实情。”太子召裴政责问,裴政上奏说:“凡推究事理有两个要点,一是明察实情,一是依据证人证词,辩明事情的实际情况,来判定是非。我推断刘荣,地位高权势重,即使(刘荣)确实告诉过赵元恺,也不过是很小的过错。按道理说,不必隐瞒。另外赵元恺受刘荣节制,怎敢拿毫无根据的话胡乱玷污牵累别人。二人所诉的情况,似乎都有道理。赵元恺找出左卫率崔茜等人作证,崔茜等人交代的情况和赵元恺所说完全相符。从情理上既然难分是非,就应当根据证人判定。我认为刘荣告诉过元恺,这情况一定属实。”太子没有治刘荣的罪,却称赞裴政公平正直。

裴政喜欢当面指责别人的过错,但回去后(背后)就不再说什么了。当时云定兴屡次进宫侍奉太子,准备些奇异的服饰器物,进献给后宫,又凭借后宫的宠幸,来往没有节度。裴政多次恳切劝谏,太子不采纳。裴政趁机对云定兴说:“您的所作所为,不合礼仪制度。再加上元妃突然去世,路上的人们议论纷纷,这对太子来说不是好名声。希望您主动回避,否则将惹祸上身。”云定兴大怒,把这话告诉了太子,太子更加疏远裴政,并因此将他调出京城做了襄州总管。妻子儿女没有跟随上任,所得俸禄,分给下属官吏。百姓有犯罪的,都暗中掌握实情,有的一整年也不揭发他们,至于屡次犯罪的,就趁大规模的集会时,将他们从众人中召出来,亲自审查核实他们的罪行,有五人被处死,流放的人很多,全境的人惶恐不安,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百姓振奋,将他奉为神明。此后境内不建监狱,几乎没有多少人打官司。裴政死于襄州总管任上,终年八十九岁。等到太子被废黜,高祖皇帝怀念裴政说:“假如裴政、刘行本还在,共同辅佐太子,应该还不至于到这种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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