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士元】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题。郑士利字好义宁海人...

发布时间:2021-04-03 19:44:07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题。   郑士利,字好义,宁海人。兄士元,刚直有才学,由进士历官湖广按察使佥事。荆、襄卒乘乱掠妇女,吏不敢问,士元立言于将领,还所掠。安陆有冤狱,御史台已谳上,士元奏其冤,得白。会考校钱谷册书,空印事 觉 。凡主印者论死,佐贰以下榜一百,戍远方。士元亦坐是系狱。   时帝方盛怒,以为欺罔,丞相御史莫敢谏。士利叹曰:“上不知, 以 空印为大罪。诚得人言之,上圣明,宁有不悟?”会星变求言。士利曰:“可矣。”既而读诏:“有假公言私者,罪。”士利曰:“吾所欲言,为天子杀无罪者耳。吾兄非主印者,固当出。需吾兄杖出乃言,即死不 恨 。”士元出,士利乃为书数千言,言数事,而于空印事尤详。曰:“陛下欲深罪空印者,恐奸吏得挟空印纸,为文移以虐民耳。夫文移必完印 乃 可。今考较书策,乃合两缝印,非一印一纸比。纵得之,亦不能行,况不可得乎?钱谷之数,府必合省,省必合部,数难悬决,至部乃定。省府去部远 者 六七千里,近亦三四千里,册成而后用印,往返非期年不可。以故先印而后书。此权宜之务,所从来久,何足深罪?且国家立法,必先明示天下而后 罪 犯法者,以其故犯也。自立国至今,未尝有空印之律。有司相承,不知其罪。今一旦诛之,何以使受诛者无词?朝廷求贤士,置庶位,得之甚难。位至郡守,皆数十年所成就。通达廉明之士,非如草菅然,可刈 而 复生也。 陛下奈何以不足罪之罪,而坏足用之材乎?臣窃为陛下惜之 。”   书成,闭门逆旅泣数日。兄子问曰:“叔何所苦?”士利曰:“吾有书欲上,触天子怒,必受祸。然杀我,生数百人,我何所恨!”遂入奏。帝览书,大怒,下丞相御史杂问,究使者。士利笑曰; “顾吾书足用否耳。吾业为国家言事,自分必死,谁为我谋? ”   狱具,与士元皆输作江浦,而空印者 竟 多不免。 (选自《明史·郑士利传》)(1) 对下列句子中加粗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 会考校钱谷册书,空印事 觉    觉:发觉 B. 需吾兄杖出乃言,即死不 恨    恨:怨恨 C. 必先明示天下而后 罪 犯法者   罪:治罪 D. 而空印者 竟 多不免       竟:最终 (2) 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粗词的意义和用法不相同的一项是 [  ] A. 上不知, 以 空印为大罪 秦亦不 以 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 B. 夫文移必完印 乃 可 必以长安君为质,兵 乃 出 C. 省府去部远 者 六七千里 今 者 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 D. 可刈 而 复生也 狗彘食人食 而 不知检 (3)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 明太祖得知空印之事后大怒,下令严办,自户部尚书至各地守令主印者皆处死,佐贰以下杖一百,充军边地。与此案有关者多不免,被杀者达数百人。 B. 郑士元性格刚直,有才学,因为受空印案的牵连,获罪入狱。郑士利认为兄长无罪,就上书为兄长辩冤,郑士元因此只受了杖刑就出狱了。 C. 郑士利在奏章中先是设身处地的为朱元璋开脱,然后,他申述了不应怪罪相关官员的四条理由。朱元璋看了之后,却勃然大怒,拘捕郑士利下狱,充军江浦。 D. 空印案发时,郑士利敢冒杀身之祸,直言进谏,入狱充军,无怨无悔,让人敬佩。因此,史学家们专门在《明史》中为他立了《郑士利传》。 (4) 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陛下奈何以不足罪之罪,而坏足用之材乎?臣窃为陛下惜之。 译文: (2)顾吾书足用否耳。吾业为国家言事,自分必死,谁为我谋?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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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答案:1.B;2.C;3.B;
  解析:
  (1) 恨:遗憾 (2) C.动词、形容词后,指人或事物。此处可译为“…的(地方)”。/时间词后,表提顿,无义。A.介词,把。B.副词,才。D.连词,却 (3) 颠倒了事情的先后顺序。应是郑士元出狱在前,郑士利上书在后,并不是因为郑士利为其辩冤,郑士元才只受了杖刑出狱。 (4)   答案:(1)陛下为什么用够不上罪的罪,而毁坏了足以任用的人才呢?臣私下替陛下可惜。”(“坏”“奈何……”“窃”各1分,句意通顺2分)   (2)只是(想看看)我的上书能否被采用而已。我的职责是为国家议论政事,自料必死,谁替我谋划?”(“顾”、“业”、“分”各1分,句意通顺2分)   附译文:   郑士利,字好义,宁海人。他的兄长郑士元,性格刚直有才学,由进士历任湖广按察使佥事。荆、襄士卒乘乱掠夺妇女,官吏不敢过问,郑土元立即告诉将领,归还所掠夺的妇女。安陆有冤案,御史台已经审定案件上报,郑士元上奏其中的冤情,得以昭雪。恰逢朝廷考校钱谷册书,空印的事被发觉,凡是主印的人都判处死刑,辅佐官员以下杖打一百,流放远方。郑士元也因此获罪被关入监狱。   当时皇帝正盛怒,以为是欺骗,承相御史没有人敢劝谏。郑士利叹息道:“皇上不知道,将空印看成大罪。如果有人上奏,皇上圣明,哪里有不明白的?”恰逢星相发生变化皇上求直言。郑士利说:“可以了。”不久看到皇帝诏书:“有假公事言私事者治罪。”郑士利说:“我想说的,是天子杀无罪的人。我的兄长并非主印的人,本来应该放出。等待我兄长杖罚放出后就去上言,即使死也没有遗憾。”郑士元出狱,郑士利于是上书数千言,说了几件事,而对于空印的事特别详细。说:“陛下想严厉治罪空印的人,主要是担心奸吏把空印文册移作他用,为害百姓而已。但文书必须用完全之印才可以用。现在考校书册,是合并两缝印,而非一印一纸可比。纵然得到,也不能用,何况没有得到呢?钱谷的数目,府一定要对合省,省一定要对合部,数目难以凭空决定,到了部里才能定下来。省、府距离部,远的有六七千里,近的也有三四千里,册子完成以后再用印,往返非一年不可。所以有先印而后书写,这是权宜的事情,由来已经很长久了,哪里值得这样深究罪责呢?而且国家立法,必须先明白地告示天下,然后才用来治罪犯法的人,因为他是故意犯法。自立国至今,不曾有空印的法律。有关部门相承,不知有此种罪。现在一旦诛杀,怎么能使被杀的人无话可说呢?朝廷寻求贤士,设置众官,得到贤士很难。官位至郡守,都是努力数十年才成就。通情达理清廉明察的人才,并非如小草一样,可以割去而能重新生长。陛下为什么以够不上罪的罪,而毁坏了足以任用的人才呢?臣私下为陛下可惜。”   奏书写成后,在旅舍闭门哭泣数天。兄长的儿子问他:“叔叔有什么愁苦的事?”郑士利说:“我有奏书想上呈,触怒天子必引来祸患。然而杀了我而能救活数百人,我有何遗憾呢?”于是入京上奏。皇帝看了奏书,大怒,交丞相御史会审,追究指使者。郑士利笑道:“只是想看看我的上书能否被采用而已。我的职责是为国家议论政事,自料必死,谁为我谋划?”   罪案已定,他与郑士元都被罚到江浦服劳役,而空印者最终大多没能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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