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某有房屋一套,以150万元的价格卖给贺某。双方合同约定:合同订立后7日内贺某搬入居住,产权变更登记自签约起6个月内由邵某负责协助办妥。但是,签约3个

发布时间:2021-01-07 22:06:24

1.[]邵某有房屋一套,以150万元的价格卖给贺某。双方合同约定:合同订立后7日内贺某搬入居住,产权变更登记自签约起6个月内由邵某负责协助办妥。但是,签约3个月后,邵某又与不知情的袁某签订合同,将该房卖给袁某,价格200万元,并为袁某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现袁某要求贺某搬出该房屋。贺某遂与邵某、袁某发生纠纷。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邵某与袁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B.两个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 C.邵某将房屋卖给袁某的行为是侵权行为 D.贺某现居住在该房屋内的事实状态属于间接占有E.贺某可以要求邵某承担违约责任?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E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效力、所有权的归属。邵某在与贺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成立并生效。所以选项A错误。邵某在与袁某签订合同的时候,依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其与袁某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所以选项B正确。因为房屋的产权并没有转移给贺某,所以邵某将房屋卖给袁某的行为并不构成对贺某的侵权,而是构成对贺某的违约。贺某可以要求邵某对其承担违约责任。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E正确。贺某居住在房屋内,对房屋实际进行管领,所以其对房屋是直接占有。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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