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今年56岁,自1994年起就一直在某企业做临时工,担任厂区门卫。现企业首次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李某提出自己愿意长久在本单位工作,也应与单位签订

发布时间:2021-01-09 23:35:52

1.[]李某今年56岁,自1994年起就一直在某企业做临时工,担任厂区门卫。现企业首次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李某提出自己愿意长久在本单位工作,也应与单位签订合同,但被拒绝并责令其结算工资走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 )。A.可以随时将其辞退 B.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应当与其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D.可以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因其是临时工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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