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我分析分析,张红和妻子到西安去游玩,在甲宾馆住宿.登记交付押金后,住203房间.张红和妻子每天早

发布时间:2021-02-20 02:33:02

请帮我分析分析,张红和妻子到西安去游玩,在甲宾馆住宿.登记交付押金后,住203房间.张红和妻子每天早晨一早就到外边游览,吃过晚饭后,才回到宾馆休息.住了4天以后,张红与妻子准备回家,就到服务台办理退房手续.在付房费时,发现数额与在住宿时所询问的价格不一样.于是,就向服务员提出异议,服务台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所收费用包括住宿和早餐、晚餐的费用在内.张红认为其没有在宾馆内吃过一次早餐和晚餐,所以其不应该

网友回答

甲宾馆的诉请应当不予支持,理由如下:
1.甲宾馆没有向涨红伉俪发放通知,剥夺涨红伉俪对通知内容不知情.“宾馆服务人员认为,游客在入住时,都应该领取该通知,虽然张红夫妻没有领,是由于其本人的原因造成的,与宾馆无关”理由不充分.因为“登记交付押金后”,甲宾馆与涨红伉俪的契约关系立即确立,但是期间并无对通知内容作为附带条件.
2.通知内容“凡在本宾馆住宿的游客,早餐、晚餐一律由本宾馆提供.不在本宾馆就餐的游客也按统一的标准支付餐费.餐费每成年人每天以50元计”明显强迫消费,严重侵犯消费者的权益.该行为本身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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