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的驾驶机动车时不得...

发布时间:2021-03-22 06:14:41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的驾驶机动车时不得出现行为,其中第2种行为是:“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那么,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窗范围内能否悬挂行车记录仪呢?

网友回答

【答案】 当然可以啦,你悬挂在后视镜下面的地方就行,那不会妨碍行车视线,不要担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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