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我国对重大危险源是如何界定的?

发布时间:2021-04-02 04:45:21

我国对重大危险源是如何界定的?

网友回答

【答案】 关于重大危险源的界定,貌似现在还没有确定的专门规范,不过建质【2009】87号文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这里面对重大危险源的范围做了个比较详细的划分.希望能帮助上你.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重大危险源分级判据
  重大危险源分级判据如表1所示.
  表1 重大危险源分级判据
  危险源等级
  分级判据
  死亡人数
  一级重大危险源
  可能造成30人(含30人)以上
  二级重大危险源
  可能造成10一29人
  三级重大危险源
  可能造成3—9人
  四级重大危险源
  可能造成1-2人
  具体判别的依据如下:
  ①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的重大危险源;
  ②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10-29人的重大危险源;
  ③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3-9人的重大危险源;
  ④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1-2人的重大危险源.
  5重大危险源死亡人数及财产损失计算方法
  可能造成的死亡人数评价程序为:
  ①将重大危险源的周边区域划分成等间隔的网格区,用一笛卡尔坐标体系的网格覆盖城市的区域地图(如图1所示),网格间距大小取决于当地人口密度,以不影响计算结果为准.
  ②确定每一网格内的人员数量,通过火灾(室内火灾除外)、爆炸、毒物泄漏扩散事故后果模型计算重大危险源事故在每一网格中心处产生的热辐射、超压或毒物浓度的数值,然后通过热辐射、冲击波超压、中毒概率函数将其其转化为造成死亡的概率.
  ③将每一网格中心的死亡率与人口数量相乘,即得到死亡的人数.
  ④将所有网格的死亡人数求和,即得到总的死亡人数.
  具体用下式表示:
  (1)
  式中,N为总的死亡人数,Di为第i个网格的人口密度,S为网格面积,vi为第i个网格的个人死亡率,n为网格的数目.
  图1 死亡人数计算原理示意图
  采用财产损失半径的方法评估事故后果造成的损失,并假定此半径内没有损失的财产与此半径外损失的财产相互抵消,或者说此半径内的财产完全损失,此半径外的财产完全无损失.财产损失半径通过火灾、爆炸事故后果模型确定.
  财产损失半径按下式计算:
  (2)
  式中,Ri为i区半径,m;Ki为常量.
  热辐射对建筑物的影响直接取决于热辐射强度的大小及作用时间的长短,以引燃木材的热通量作为对建筑物破坏财产损失半径,计算公式如下:
  (3)
  (4)
  式中,q为引燃木材的热通量(W/m2),t为热辐射作用时间,即火灾持续时间(s).
  6重大危险源评价分级程序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分级程序如下图所示.如果一种危险物质具有多种事故形态,按照后果最严重的事故形态考虑,即遵循“最大危险原则”.各类重大危险源具体事故情景选择、后果计算及死亡概率计算过程参见附录A.
  危险源调查
  分析
  选取事故情景
  计算事故后果
  火灾模型
  爆炸模型
  泄漏扩散模型
  计算财产
  损失半径
  确定评价区域
  划分网格
  计算死亡概率
  热辐射
  概率方程
  冲击波超压
  概率方程
  计算死亡人数
  按死亡人数
  分级
  毒物中毒
  概率方程
  财产调查
  人口调查
  按财产损失
  分级
  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
  这是我文库里的东西,希望是你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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