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能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接受继续教育学时累计的依据的是()。A.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

发布时间:2021-02-14 16:58:59

1.[]下列不能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接受继续教育学时累计的依据的是( )。A.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章节在1万字以上的 B.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命题或审题工作的 C.参加登记管理办公室认可的其他培训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接受继续教育学时按实际培训时间计算 D.参加登记管理办公室举办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接受继续教育学时按实际培训时间计算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环发[2007]97号)的规定,下列形式和学时计算方法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接受继续教育学时累计的依据:①参加登记管理办公室举办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接受继续教育学时按实际培训时间计算;②参加登记管理办公室认可的其他培训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接受继续教育学时按实际培训时间计算;③承担第①项中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授课任务的,接受继续教育学时按实际授课学时的两倍计算;④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命题或审题工作的,相当于接受继续教育48学时;⑤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章节在5万字以上的,相当于接受继续教育48学时;⑥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或在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论文1篇(不少于2000字)的,相当于接受继续教育16学时。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