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根据下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题:某市房地产开发企业2013年转让房产和土地情况如下:(1)转让5年前聘请建筑公司建成的办公楼,签订合同,取得

发布时间:2021-01-07 20:27:35

共享题干题要求:根据下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题:某市房地产开发企业2013年转让房产和土地情况如下:(1)转让5年前聘请建筑公司建成的办公楼,签订合同,取得收入1000万元,该办公楼的原值为700万元,已提取折旧200万元。该办公楼经有关机构评估,成新度为70%,目前建造同样的办公楼需要911.14万元。取得该办公楼的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格为200万元,按规定统一缴纳的费用2万元。(2)转让一块已开发的土地使用权(生地变为了熟地),签订合同,取得收入1600万元,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地价款885万元,按规定支付土地征用费用80万元,契税26.5万元;通电和通水,电力系统接入设备费用、场地平整共计70万元,水路系统接入费用共计30万元;支付的期间费用共计l80万元。(3)出租100个地下车位使用权,与业主签订合同约定使用年限为20年,使用费一次性收取2000万元,地下停车位开发成本为500万元。注:开发费用按规定最高的比例扣除。1.[不定向选择题]该企业2013年转让土地使用权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是(  )万元。A.1031.63 B.1458.28 C.1073.51 D.1091.58 2.[不定向选择题]根据题目的表述,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出租地下停车位应纳营业税100万元 B.出租地下停车位应计算土地增值税 C.合计应纳土地增值税l00.43万元 D.合计应纳土地增值税l21.56万元

网友回答

1.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转让已经进行了生地变熟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享受加计20%扣除的税收优惠。转让环节的税金=(1600-885)×5%×(1+7%+3%)=39.33(万元)。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885+39.33+80+26.5+100+(885+80+26.5+100)×l0%+(885+80+26.5+100)×20%=l458.28(万元)
2.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土地增值税是对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行为所征收的税。只出租地下车位的行为,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应按照服务业一租赁业项目缴纳营业税。出租地下车位应纳营业税=2000×5%=l00(7i元)转让办公楼的土地增值额=l000-895.3=104.7(万元)增值率=104.7÷895.3×100%=11.69%应缴纳土地增值税=104.7×30%=31.41(万元)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增值额=l600-1458.28=141.72(万元)增值率=141.72÷1458.28×100%=9.72%应缴纳土地增值税=141.72×30%=42.52(万元)合计应纳土地增值税=31.41+42.52=73.93(万元)3.[不定向选择题]该企业2013年转让办公楼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是(  )万元。A.856.20 B.895.30 C.1200.5 D.17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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