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日,甲公司赊销给乙公司一批商品,售价为10000元,增值税为1700元,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3/10、2/20、n/30,假定计算现金

发布时间:2021-01-11 20:28:13

1.[]2014年9月1日,甲公司赊销给乙公司一批商品,售价为10000元,增值税为1700元,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3/10、2/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因素。2014年9月16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款项,则甲公司实际收到的金额是( )元。A.11466 B.11400 C.11500 D.11700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甲公司实际收到的金额=10000+1700-10000×2%=11500(元)。故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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