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22日,一名家住扬州市宝应县的17岁学生,为了“提高QQ的关注度”,在网络上发布“高邮与宝应交界处将再次发生较大地震”的谣言。因为涉嫌散布谣言,该学生被警方及时控制并处警告

发布时间:2020-10-04 00:14:13

去年7月22日,一名家住扬州市宝应县的17岁学生,为了“提高QQ的关注度”,在网络上发布“高邮与宝应交界处将再次发生较大地震”的谣言。因为涉嫌散布谣言,该学生被警方及时控制并处警告教育。针对这一事件,正确的认识是:
A. 该学生依法行使了言论自由权
B. 言论自由在网上是不受限制的
C. 公民言论自由还未得到充分实现
D. 言论自由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网友回答

A. 该学生依法行使了言论自由权
B. 言论自由在网上是不受限制的
C. 公民言论自由还未得到充分实现
(答案→)D. 言论自由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解析:根据教材知识,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责。所以答案选D。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