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日,新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开始实施。该条例规定,登记机关对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应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发布时间:2020-08-04 02:51:38

2011年11月1日,新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开始实施。该条例规定,登记机关对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应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        的法律途径来解决。①申请到信访部门信访   ②申请行政裁决  ③申请行政复议   ④提起行政诉讼A.①②B.②③C.②④D.③④

网友回答

D解析试题分析:政府为公民求助或投诉提供了多种途径:开设热线电话 、设立信访部门、发展电子政务、依法建立行政仲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题中“申请人对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律途径来解决。故本题选D项。考点:政府为公民求助或投诉提供的途径。

点评:基础知识是高考的第一依据,越是基础的就越有区分度,越是基础的就越有决定性意义,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均离不开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记忆。这就要求学生全面理解和识记课本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基本原理等,做到点点清、点点明、真正将基础知识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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