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检查某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纳税情况时,发现下列行为,其中不属于分解工程价款,少计营业额的行为是( )。A.将工程分包或转包他人的B.将材料差价直

发布时间:2020-11-30 06:09:51

[]税务机关检查某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纳税情况时,发现下列行为,其中不属于分解工程价款,少计营业额的行为是( )。A.将工程分包或转包他人的 B.将材料差价直接冲减工程核算成本的 C.将工程耗用材料不记入施工成本,直接冲减库存材料 D.将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全优工程奖记入“应付福利费”,作为职工奖励基金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全部价款减去付给分保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所以A选项不属于分解工程价款少计营业额的行为。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均应并入计税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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