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出现下列()情形,信用评级机构及参与信用评级的人员不得参与相关信用评级业务。Ⅰ.信用评级机构开展评

发布时间:2021-01-10 01:36:48

1.[]根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出现下列( )情形,信用评级机构及参与信用评级的人员不得参与相关信用评级业务。Ⅰ.信用评级机构开展评级业务前1~2年内持有与受评对象相关的证券或衍生品头寸Ⅱ.参与信用评级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与受评企业或其相关联机构存在足以影响信用评级独立性的持股、受聘为高管或其他关键岗位以及持有与受评对象相关的证券或衍生品账面价值超过50万元人民币Ⅲ.在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期间,信用评级机构及参与信用评级的人员买卖与受评对象相关的证券或衍生品Ⅳ.交易商协会认定的足以影响信用评级机构或人员独立、客观、公正立场的其他情形A.Ⅰ、Ⅲ、Ⅳ B.Ⅰ、Ⅱ、Ⅲ C.Ⅰ、Ⅱ、Ⅳ D.Ⅱ、Ⅲ、Ⅳ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出现以下情形,信用评级机构及参与信用评级的人员不得参与相关信用评级业务:①信用评级机构与受评企业或其关联机构存在足以影响信用评级独立性的股权关联关系及开展评级业务前6个月内持有与受评对象相关的证券或衍生品头寸;②参与信用评级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与受评企业或其关联机构存在足以影响信用评级独立性的持股、受聘为高管或其他关键岗位以及持有与受评对象相关的证券或衍生品账面价值超过50万元人民币;③在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期间,信用评级机构及参与信用评级的人员买卖与受评对象相关的证券或衍生品;④交易商协会认定的足以影响信用评级机构或人员独立、客观、公正立场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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