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人们关

发布时间:2021-02-17 23:31:01

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人们关注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高票获得通过。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颁布,处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监督法的出台,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发挥这一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有利于健全人大监督机制,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也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结合上述材料用政治生活知识回答问题:

(1)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督法对此做出了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规定。分析为什么人大要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

(2)简要说明出台监督法以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主要依据和意义?


网友回答

答案:

(1)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人大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在国家体系中具有核心地位,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因此,监督“一府两院”是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

(2)我国的一切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监督法的出台,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于人民。


解析:

本题属于材料分析说明题,围绕监督法的出台设置问题。第(1)问回答时要侧重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第(2)问关于监督法的意义要侧重民主建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民主权利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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