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3月1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3月10日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

发布时间:2021-01-10 19:28:53

1.[问答题]某年3月1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3月10日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1)甲公司资产总额为5600万元(变现价值)。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320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650万元;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820万元。(2)负债总额为11000万元。其中①流动负债的情况为:应付职工资180万元,未交税金220万元;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500万元;以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420万元。②应付账款包括:第一,应付乙公司到期货款380万元。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405万元,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第二,应付丙公司到期货款180万元,以甲公司机器设备作抵押,已办理抵押登记。第三,应付丁公司尚未到期货款200万元。(3)甲公司的分公司,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止,账外资金累计余额为90万元,被分公司的负责人在上一年度末作为奖金予以私分。(4)甲公司的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在出资时作价600万元,而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520万元。(5)甲公司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40万元。管理人在清理的过程中还发现,甲公司在1月对黄某20万元的到期债权进行了清偿。已知,甲公司对该20万元的债务已经以其办公楼进行了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管理人提出该清偿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月20日,债权人郭某就甲公司财产向人民法院诉讼,主张甲公司的股东及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的责任。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在不考虑债权利息的情况下,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可否直接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全部货款?并说明理由。(2)对甲的分公司私分的财产应如何处置?并说明理由。(3)甲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应如何处理?并说叫理由。(4)管理人请求撤销对黄某的清偿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5)人民法院是否会受理债权人郭某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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