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是指一个人以久住的意思经常居住的某一处所.《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自然人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 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因此,通常情况下,自然人的住所就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在特殊情况下,为了确定法律关系的方便,经常居住地也可以视为住所.李某出生在浙江宁波,大学毕业后户口登记在杭州,98年开始在上海经商,并定居在上海,李某也经常去看望再说苏州的妻子.问:李某的住所是()A 宁波 B 杭州 C 上海 D 苏州我个人觉得B 也对.同时问个问题(不要叫我百度,我试过了):户籍 户口 看到有人说一样,有人说不一样,我自己也搞不懂了,另外顺便解释下和出生地的关系
网友回答
【答案】 判断住所地的标准是: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的,两者不矛盾,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在某一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本案中,李某98年开始定居上海,超过一年,因此选C,其经常去杭州看望妻子,但这是不连续的行为,因此不构成经常居住.因此B是不正确的.
籍贯:就是一个人的祖籍,这是中国传统中一种按族谱的分类方式.
出生地:就是一个人出生的地方,它与籍贯可以不是一个地方.
户口:是一个人被国家、社会认可的一项人身证明,在这个证明中,包含了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身份号码等等这个人的全部信息,上户口,就是让这个人具有这项人身证明.
户籍:指的是户口中标明的这个人的籍贯,因为有的人会因某种原因而改变祖籍,即籍贯发生变化,而户籍指的就是改变后的籍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