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本年度利润总额为315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可税前扣除的广告费为250万元,实际发生的广告费为230万元。假定该企业

发布时间:2021-01-11 20:17:04

1.[]甲企业本年度利润总额为315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可税前扣除的广告费为250万元,实际发生的广告费为23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当年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A.70 B.75 C.78.75 D.80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小于计税广告费,应该按实际广告费从税前扣除,不产生纳税调整的差异。因此,该企业2015年所得税费用(315-15)×25%=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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