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类型:[多选] 韩某系某集体企业法定代表人,2002年12月个体户薛某要求韩某为其在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韩某同意后,指使财务人员在银行办理一份6万元的定期存款,用该存款做质押,薛某从银行贷款6万元。贷款到期后,薛某未归还贷款,银行行使质押权,把6万元的定期存款扣划偿还了贷款。后薛某不知去向,韩某所在的集体企业的6万元至今未追回。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韩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B、韩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C、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D、韩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 A, B, C
试题难度:★★☆
参考解析: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韩某系集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符合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要求韩某把该6万元的定期存款为薛某提供质押担保. 符合《刑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实质要件韩某的行为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质押行为是明知的、主动的,因此,韩某以质押行为挪用公款,构成挪用公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