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题2009年12月30日,张某与徐某签订了一份《二手车转让协议书》,约定张某购买徐

发布时间:2020-07-26 05:13:03

解答题2009年12月30日,张某与徐某签订了一份《二手车转让协议书》,约定张某购买徐某的宝马汽车,徐某净到手价为40万元。协议签订的当天,张某与徐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于2010年1月30日办理过户手续。然而,由于徐某突然去世,双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办理过户手续。徐某去世后,其遗孀谢某以徐某已亡、其所订合同已无效为由,拒绝履行合同。(1)从法律的角度看,徐某遗孀谢某拒绝履行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2)结合材料,说明张某应如何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

网友回答

(1)不成立。张某与徐某作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双方订立的合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没有违背社会公德,也没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符合无效合同的相关情形,故不属无效合同。(2)张某可凭借手中的合同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谢某履行合同;汽车虽属动产,但由于价值重大,张某需要依据合同相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产权登记,才能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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