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可以有下列()行为。A.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B.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收益

发布时间:2021-01-10 07:28:18

1.[]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可以有下列( )行为。A.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B.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C.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D.侵占、挪用基金财产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将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侵占,挪用基金财产;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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