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企业在北京设立总机构,在上海和深圳分别设立了二级分支机构,2012年上海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分别是500万元、100万元、10

发布时间:2021-01-07 20:32:58

1.[]北京某企业在北京设立总机构,在上海和深圳分别设立了二级分支机构,2012年上海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分别是500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深圳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分别是400万元、60万元、800万元。2013年第一季度该企业统一计算的应预缴的所得税为200万元。深圳分支机构2013年第一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A.42.01 B.45.01 C.50 D.100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 (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l: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所以,深圳分支机构分摊比例=[400÷(400+500)]×0.35+[60÷(60+l00)]×0.35+[800÷(800+1000)]×0.30x100%=42.01%深圳分支机构应预缴所得税=200×50%×42.01%=42.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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