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幽王欲立妾褒姒之子为王。大臣申侯上疏谏曰:“王今宠信褒妃,废嫡立庶,既乖夫妇之义,又伤父子之情。……望吾王收回乱命,庶可免亡国之殃也。” 意在说明嫡庶关系的确立BA. 扩大了周朝

发布时间:2021-01-08 07:27:21

周幽王欲立妾褒姒之子为王。大臣申侯上疏谏曰:“王今宠信褒妃,废嫡立庶,既乖夫妇之义,又伤父子之情。……望吾王收回乱命,庶可免亡国之殃也。” 意在说明嫡庶关系的确立B 
A. 扩大了周朝国君统治的区域
B. 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
C. 促进了地方行政制度的完善
D. 消除了国家灭亡的根本因素

网友回答

A. 扩大了周朝国君统治的区域
(答案→)B. 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
C. 促进了地方行政制度的完善
D. 消除了国家灭亡的根本因素
解析:本题考查西周的宗法制。宗法制是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缘亲疏关系以划定等级地位的政治制度,用以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宗法制最大的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规定周王和诸侯的位置由其嫡长子继承。申侯认为周幽王废嫡立庶会破坏宗法制维护的等级秩序,影响到国家的稳定。本题选B。分析: 考点1: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 1、分封制:
(1)概念:分封制又叫封邦建国,周王将宗族姻亲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广建封国,各诸侯国必须承认周王的权威,承担各种义务。即所谓的“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2)目的:巩固统治。
(3)分封对象:同姓亲族是分封的主体,还分封功臣、姻亲、殷商降族;
(4)作用:
①周人的势力范围扩大;
②确立了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巩固了统治;
③分封制使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
2、宗法制:
(1)目的: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2)内容:周王、诸侯还是卿大夫、士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度(宗法制的核心)。嫡长子为大宗,其他嫡长子的其他兄弟(次子、庶子)为小宗。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如诸侯对于周王为小宗,但在本国为大宗。
(3)作用:
①确立了一整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保障各级贵族能够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
②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国”和“家”密切的结合在一起。
3、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