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乙的债务人,乙是丙的债务人,由于乙怠于行使自己到期的债权导致无法偿还对丙的债务,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丙可以行使代位权,代替乙向甲行使债权B.

发布时间:2021-01-10 05:41:53

1.[]甲是乙的债务人,乙是丙的债务人,由于乙怠于行使自己到期的债权导致无法偿还对丙的债务,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可以行使代位权,代替乙向甲行使债权 B.丙必须以乙名义行使乙的债权 C.丙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D.甲可以行使代位权,直接向丙偿还债务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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