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批发商品,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为300万元,本月收回5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4月10日前收

发布时间:2021-01-07 22:55:14

1.[]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批发商品,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为300万元,本月收回5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4月10日前收回。由于购货方资金紧张,本月实际收回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零售商品实际取得销售收入228万元,其中包括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取得实际收入50万元,收购的旧货作价6元购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0.8万元,增值税0.136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发票均在本月认证),该企业3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A.27.96 B.19.46 C.28.76 D.20.26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该企业应纳增值税=300×50%×17%+(228+6)÷(1+17%)×17%-30.6-(0.8+0.136)=27.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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