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国家实行印刷经营审批制度。个人不得从事书刊印刷经营活动。书刊出版单位不得委托非书刊印刷企业承印书刊。书刊出版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委托印

发布时间:2021-01-09 18:00:29

1.[问答题]【案例】 国家实行印刷经营审批制度。个人不得从事书刊印刷经营活动。书刊出版单位不得委托非书刊印刷企业承印书刊。书刊出版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委托印刷、的书刊上刊载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书号,出版日期或者刊期,书刊印刷企业的真实名称和地址,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印刷企业必须验证并收存出版单位盖章的复制委托书,并在印刷前报出版单位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备案。如果是省外书刊出版单位,印刷委托书还必须事先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印刷单位应当自完成书刊印刷之日三年内,留存一份承接的书刊样本备查。 音像出版单位应当委托省级新闻出版局批准设立的复制单位复制产品,必须出示出版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复制委托书和出版单位取得的授权书,并依法签订合同。复制单位应当验证复制委托书及其他法定文书。若属于非卖品或者软件,应当验证省级新闻出版局核发并由委托单位盖章的复制委托书。 光盘类出版物的SID码全称是“光盘复制序次码”,刻压在光盘内圈表面。在“IFPIR200”中,“R2”代表模具顺序编号。持有《复制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才可以从事光盘复制业务。每个复制单位均具有总署核发的全国统一编制的SID码。【思考练习】请阅读分析以上短稿,并按照稿件加工整理的规范进行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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