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其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以公司财产为朋友提供

发布时间:2021-04-12 16:12:06

多项选择题
李某是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其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以公司财产为朋友提供担保并获取好处费,则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身利益( )
A.将李某违法所得收归公司所有
B.持有公司1%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监事会提起诉讼
C.如果监事会拒绝起诉而情况紧急,持有1%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起诉
D.要求召开股东会解聘李某

网友回答

答案:ABC
  解析:《公司法》第11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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