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形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A.会议决

发布时间:2020-12-16 13:37:30

1.[]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形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A.会议决定一年后公开发行股票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C.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3年 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根据规定,(1)公开发行股票只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因此选项A错误。(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因此选项B正确。(3)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只设1至2名监事,因此选项C正确。(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之一是“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因此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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