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甲公司从乙汽车运输公司租入一辆货车,货车的价值为50万元,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每月租金6000元,甲先预付2个月租金12000元,但未规

发布时间:2021-01-07 18:48:01

1.[]2011年1月甲公司从乙汽车运输公司租入一辆货车,货车的价值为50万元,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每月租金6000元,甲先预付2个月租金12000元,但未规定具体租赁期限。当年6月底,双方终止租赁合同,甲企业支付了剩余租金24000元。则甲公司6月份应补缴印花税(  )元。A.5 B.24 C.31 D.36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该租赁业务发生的租金金额=12000+24000=36000(元);1月份签订合同时,租期未定,先暂按定额贴花5元。6月份,甲公司应补贴印花税=36000×1‰-5=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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