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有直接自然通风的内走道,其长度超过()时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A.40mB.50mC.60mD.80mABCD参

发布时间:2021-02-14 04:29:16

1.[]一类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有直接自然通风的内走道,其长度超过( )时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A.40m B.50m C.60m D.80m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参见《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第8.4.1条: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第8.4.1.1条: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第8.4.1.2条:面积超过100m,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第8.4.1.3条: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过12m的中庭。第8.4.1.4条: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mm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m,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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