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利润】...所得税的一些疑问?题目如下:某企业2013年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

发布时间:2021-03-22 14:04:49

如下:某企业2013年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总额为300万元,通过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向希望小学捐赠了自产产品一批,该批产品公允价值(不含税)1>关于捐赠视同销售的企业所得税的一些疑问?

网友回答

【答案】 他已经把成本100W计入到营业外支出了,这时候再调整捐赠对应的会计利润不是应该100-33.55等于要调减会计利润66.45吗?
  不是的,正因为已经把成本100w记到营业外支出了,因此题目中的会计利润总额为300万元已经是包含这100w营业外支出的数字了。
  当时做的分录是:
  借:营业外支出 100w
  贷:库存商品等 100w
  还缺少视同销售应缴纳的增值税的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120*0.17=20.4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 20.4
  因此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是120.4,该单位只记了100,少记了20.4,在调整利润的时候应该把这20.4也减去,所以是300-20.4=279.6是利润总额。
  视同销售要调增的那20W的依据是什么?
  因为捐赠不满足会计确认收入的条件,因此在会计上不确认收入,没有计入利润总额,但是税法规定这样的情形视同销售,相当于在税法上这些东西卖了120万,进价100万,还有20万的利润呢。因此就产生了捐赠货物公允价值120和成本100万的差异20万,这个差异应按公允价与成本价的差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就是调增120-100=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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