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中记载:“(楚庄王十六年,公元前598年)伐陈,杀夏征舒。征舒弑其君,故杀之也。已破陈,即县之。”,“(秦惠文王十三年,公元前312年)攻楚汉中,取地六百里,

发布时间:2020-08-14 01:50:12

《史记》中记载:“(楚庄王十六年,公元前598年)伐陈,杀夏征舒。征舒弑其君,故杀之也。已破陈,即县之。”,“(秦惠文王十三年,公元前312年)攻楚汉中,取地六百里,置汉中郡。”从中可以获得的信息有①春秋战国时期,许多诸侯国内已经设置郡、县②春秋战国时期,实际上是分封制与郡县制并存③诸侯国往往在新征服的土地上设置郡县 ④春秋战国时期,郡县制取代了分封制A.②③④B.①③④C.①②④D.①②③

网友回答

D解析根据材料中的内容“已破陈,即县之”表明分封制与郡县制并存,已经设立了郡县,“取地六百里,置汉中郡”指的是在新征服的土地上设置郡县,但是当时并没有出现郡县制取代了分封制,所以①②③正确。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