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突出个人所得税这一“公平调节器 的作用.2011年3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

发布时间:2021-02-20 19:31:44

为了突出个人所得税这一“公平调节器”的作用,2011年3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决定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30日表决通过了个税法修正案,将个税起征点由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自9月1日1起实施。据悉,此前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曾两次调整,第一次是2006年1月,免征额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第二次是2008年3月,由1600元调为2000元。

从“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角度,说明国家为什么要提高个税起征点?




网友回答

答案:
解析:

  ①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个税法修正案》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从个人所得税调节作用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3分)

  ②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的物价上涨,收入差距拉大,老百姓税负明显加重等新问题、新情况,要求提高个税起征点(4分)

  ③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要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为了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减少中低收入者的税赋负担,还富于民,惠及民生。(4分)

  (从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的角度分析也可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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