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下午)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至十七条的规定,建设单位质量责任与义务具体是:A.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有关的资料B.为求

发布时间:2021-02-14 13:01:22

1.[](2012下午)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至十七条的规定,建设单位质量责任与义务具体是:A.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有关的资料 B.为求工程迅速完成而任意压缩工程 C.肢解分包以加快发包速度 D.为了赶进度而暗示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忽略工程强制性标准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提示: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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