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日,长城公司采用自营方式开始建造一栋自用办公楼,工期为两年。为购建该办公楼,长城公司于2014年1月1日对外发行5万份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布时间:2021-01-10 14:59:43

1.[]2013年12月1日,长城公司采用自营方式开始建造一栋自用办公楼,工期为两年。为购建该办公楼,长城公司于2014年1月1日对外发行5万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总额为500万元,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8%,每年年末付息,到期一次偿还本金。长城公司因发行该债券取得款项600万元存入银行。一年后,每份债券可以转换为10股长城公司新发行的普通股。发行债券时不附转换权的同类公司债券的市场利率为5%。已知(P/A,5%,3)=2.7232,(P/F,5%,3)=0.8638。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2014年,长城公司应付债券的入账价值为540.83万元 B.长城公司确认的权益成份的金额为59.17万元 C.如果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发生了交易费用,应将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D.2014年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费用应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债券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认为负债,负债成份的入账价值=500×0.8638+500×8%×2.7232=540.83(万元),权益成份的入账价值=600-540.83=59.17(万元)。如果存在交易费用,则应在负债成份与权益成份之间分摊,不能计入当期损益。相关的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600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500--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40.83其他权益工具 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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