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单位垫资20%,但没有约定垫资利息。后施工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建设单位支付垫资利息,对于施工单位的请求

发布时间:2021-01-10 05:38:31

1.[]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单位垫资20%,但没有约定垫资利息。后施工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建设单位支付垫资利息,对于施工单位的请求,人民法院的做法是( )A.由于未约定利息,施工单位要求支付垫资利息,不予支持 B.尽管未约定利息,施工单位要求按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垫资利息,应予支持 C.由于垫资行为违法,施工单位要求返还垫资,不予支付 D.尽管未约定利息,施工单位要求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型贷款利率支付垫资利息,应予支持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故应选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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