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司2011年初拥有经营性房屋原值15000万元,2011年3月15日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决定将房产原值500万元的一栋办公楼于当月出租给

发布时间:2021-01-07 18:43:27

1.[]东方公司2011年初拥有经营性房屋原值15000万元,2011年3月15日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决定将房产原值500万元的一栋办公楼于当月出租给甲公司,当年取得租金收入为10万元;同时,将房产原值为100万元的房屋出租给个人用于居住,当年取得租金收入6万元。则东方公司2011年应缴纳的房产税是(  )万元。(假设当地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性扣除30%后为计税余值)A.124.14 B.123.66 C.124.08 D.124.56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纳税人出租房产的,自交付出租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那么用于出租的部分,3月15日开始出租,则从4月份开始按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1~3月则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应缴纳的房产税=(15000-500-100)×(1-30%)×1.2%+(500+100)×(1-30%)×1.2%×3/12+10×12%+6×4%=120.96+1.26+1.2+0.24=123.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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