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白酒和啤酒给副食品公司,其中销售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

发布时间:2021-01-10 17:00:45

1.[]2014年3月,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白酒和啤酒给副食品公司,其中销售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销售啤酒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税合计款234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副食品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于2014年4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并取回全部押金。就此项业务,该酒厂2014年3月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为( )元。A.11900 B.12117.95 C.12335.90 D.12553.85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该酒厂2014年3月份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0×17%+(23400+3000)/(1+17%)×17%=12335.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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