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于2009年5月结婚,2009年11月,甲因意外事故而死亡,甲父母早亡,甲

发布时间:2020-07-25 10:45:40

甲、乙于2009年5月结婚,2009年11月,甲因意外事故而死亡,甲父母早亡,甲与乙亦无子女,二人的住房处理办法是A.由乙继承B.由甲的亲戚继承C.由乙的父母继承D.由甲的姐姐继承

网友回答

A解析依婚姻法,父母与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间亦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甲死亡,无父母,其遗产应由其妻继承。故应选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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