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时,对财务费用中的借款利息支出,凡能够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

发布时间:2021-01-10 21:47:27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时,对财务费用中的借款利息支出,凡能够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下列项目中不能计入利息支出扣除的有( )。A.金融机构加收的罚息 B.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 C.超过国家规定上浮幅度的利息支出 D.按照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金额E.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利息金额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对于利息支出,凡能够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是超过利息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许扣除;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也不允许扣除。对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利息支出,需要调整到房地产开发费用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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